中访网数据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规定特定情形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例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及关联方担保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重大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决策配资网站排名第一,不得强令公司违规担保。制度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并规定了担保申请的受理审核流程、担保合同的订立、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依法依规运作,保障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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